本帖最后由 东莞莫国胜 于 2012-4-29 01:42 编辑
东莞莫氏始祖肖叟公是岭南第一状元莫宣卿八世孙。其父莫钝是北宋末年湖北荆门州学正(治所在荆门镇)丶中宪大夫(四品)。其长子莫念一,号威,为岳飞部将,绍兴三年随岳飞提兵破曹成于桂岭,因功衔授指挥,驻守广西灌阳,后迁广西象州武宣县尹(注:县令管行政,县尹管军事)丶文林郎。次子莫念二,号猛,官同知,诰赠儒林郎。三子莫念三,号勇,邕州户曹。四子莫念四,号韬,诰封迪功郎。五子莫念五,号略,儒林郎。六子莫念六,号辅,恩奖致政大夫。七子莫念七,号弼,诰赠儒林郎。威丶猛丶勇丶韬丶略丶辅丶弼为东莞莫氏七大房之祖。
南宋初年,东莞莫氏始祖肖叟公为解决朝庭边患,向宋庭上书《平边策》(估计他当时是军队里的高级参谋人员,官职不会太低,否则无法直接向皇帝上书)。南宋绍兴四年 (1134年),宋庭正式任命岳飞为荆湖北路前沿统帅。同年,岳飞率军在荆门镇拓置城堡丶准备“收服襄汉”的战争,军队司令部就设在“荆门镇”。
绍兴四年(1134年)五月五日,岳家军开到郢州城下。由于后勤供应困难,岳家军此时的军粮不过两餐饭。五月十七日,随州战事呈胶着状态,岳飞部将牛皋领兵支援张宪和徐庆战事时,也只能携带三日军粮。在此数万将士急待军粮之际,家住荆门的东莞莫氏始祖肖叟公则变卖家产丶广购粮食,倾其所有支援岳飞的前线战事。
最终,岳飞此役取得了辉煌胜利,成为南宋立国八年以来收复失地最大的一次胜利。绍兴五年(1135年),肖叟公以“纳粟助边,上书《平边策》”之功,官授朝奉大夫。而长子莫念一亦叙功衔授指挥,带部屯田于广西灌阳(长子官职可能于绍兴三年则授)。此后,肖叟公则随岳飞转战多年。这就是“铭功荆襄”之来由。
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岳飞被秦桧以“莫须有”的罪名冤杀。儿子岳云丶部将张宪被腰斩,孙革丶黄纵丶于鹏等多名幕僚(参谋人员)受牵连而贬谪岭南,岳家军人心涣散。朝奉大夫肖叟公辞去官职,携父莫钝及七子家眷南迁广东东莞为莫氏一世祖。而留居广西灌阳的莫念一家属,则每年暗中祭祀岳飞,捉前一天过年为纪念岳飞而沿袭成俗。绍兴十七年,秦桧密令都统制田师中,以宴请各路大将为名,用毒酒将牛皋毒死。终秦桧及其党羽主政之世,肖叟公莫违一直隐居东莞不仕。绍兴二十二年,莫违卒,享寿六十有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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